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些犯罪事实属实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也就被称为死缓。有的人因此以为这就是坐两年牢再执行死刑,事实上死缓与立即执行死刑两者有较大的差别。那么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还会执行死刑吗?两年缓刑期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将怎么处理?
一、死缓是不是死不了
大部分死不了。事实上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有相当多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除中国外,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的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执行死刑都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在我国,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改为死缓。
二、死缓期满后如何处理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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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随时执行死刑,不必等二年期满。
所有罪犯都知道,在两年考验期间内故意犯罪,和主动寻死无异。只要度过了这两年的考验期,哪怕再犯罪,至少不会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很多人会好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难道不是在监狱呆着么,还能怎么犯罪呢?
可实际上,虽然死缓期间罪犯被限制在监狱以内,但是如越狱、故意伤害他人、严重抗拒改造这样的罪名还是有可能触犯的。如四年前南京某杀妻案,罪犯吉某在缓刑考验期之内,多次伤害其他犯人,又致人轻伤。今年11月,吉某因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旦判决生效,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撤销缓刑,对吉某执行死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