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三转”研讨会在青岛召开

来源:

时间:
    2014年7月22日,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在青岛召开了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各省区市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等80人出席了会议,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赵中全、监察局长顾国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粮食局长杨丽丽、青岛副市长黄龙华出席会议并致词。
 会上,10个省区市的纪检组长等作了典型发言,驻省粮食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崔秀顺首先发言。题目为“深化‘三转’认识,聚焦中心任务”,主要内容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山东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纪检监察机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定位。现结合工作实际,谈点体会和认识。
 首要的是解决好怎么看的问题,实现观念的根本转变。面对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客观现实,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展示了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中央从纪检监察体制和职能上,作了项层设计,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比较突出,该抓的工作没有抓好,不该参与的一些事项盲目地参与,应该说纪检监察工作确实存在跑偏、干歪的问题。现在有的同志对转变职能、突出主业还存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对“三转”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观念的转变是最根本的转变,跟不上不行,跟慢了也不行,一定要破除原有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上的不想转、不敢转和不会转的问题,解决好上转下不转、头转身子不转、嘴上转行动不转的问题。我们认为,转变思想认识最重要的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理念;强化职责定位意识,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样样牵头,事事监督,有求必应,树立主业主责理念,凝心聚力抓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派驻监督意识,不能包揽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树立突出主业不越位、履行主责不缺位、抓好重点不错位的理念;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的理念,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其次是解决好怎么转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在“三转”中是关键,如果连自己干什么都搞不清楚的话,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就无从谈起。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应该说党章和行政监察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些规定都是法定的原则性的规定。随着纪检监察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战线越拉越长,权力的边界清晰度也越来越模糊,职能职责不清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资源有限、人员有限、精力也有限,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做出更大的成绩、实现最优的目标,转变职能就显得非常重要。职能转变,其实是职能回归问题,实质上是从过多过滥的繁杂事务中脱离出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个要求为转变职能指出了明确方向,把有限的力量聚焦主业主责,对不属于我们的职能,坚决剥离出去;对属于我们的职能,要抓紧抓好,真正把职能转到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上来,转到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法定职责上来。去年,我们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取消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4个,要求省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承办科室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十七市局也落实了相应承办机构和人员,并要求他们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进行探讨交流,初步实现了职能上的“转身”。通过这一段实践,我们认识到,纪检监察机构转变职能、突出主业主责,就要真正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要从理念思路上转变,摒弃不适应、不符合党章赋予监督职责要求的思维定势,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谋划思路、确定重点、制定措施;二是要从不善于监督、不敢监督向勇于担当、善于敢于监督上转变,自觉做到敢于监督、主动作为,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是要把监督的切入点,从配合参与转到执纪查处和问责上来,执纪是最有力的监督,是保证“三转”的中心环节和重要措施;四是要从伸着巴掌啥都抓,向五指并拢,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反腐倡廉、抓责任追究转变。
 第三是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履行好监督检查问责职能。转方式在“三转”中是一个载体,工作中运用的很多方式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制定目标、部署任务与开展工作之间也存在着许多不匹配的地方,有一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执纪偏软,问责偏轻,手段落后,导致纪检监察的权威打了折扣。去年以来,我们坚持科学有效、适用管用的原则,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问责职责,努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从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向抓主业主责转变,从事务性工作向重点查办案件转变,从以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介入、事中跟进、事后查办全过程监督转变,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推进我省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正风肃纪,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落实。纪检组牵头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局管干部任职听取驻局纪检组意见的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等9件规范性文件,多次对局机关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务用车、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零报告”制度;及时转发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狠刹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狠抓机关和直属单位“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明确提出了着力解决的七个问题,强化考评导向,实行“三个挂钩”,先后6次明察暗访,“四风”问题和“庸懒散”问题明显好转;认真抓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制定了七项落实措施,组织了“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我们牵头制定的《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引起了省委的高度关注,《今日信息》全文转发。到目前,经多次明查暗访和受理人民来信,在省粮食局实现了八个“零发现”:没有发现一例公车私用;没有发现一例公费旅游;没有发现一例接受基层土特产、礼品;没有发现一例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没有发现一例重要节假日收送节礼;没有发现一次违规公务接待;没有发现一例公款宴请;没有发现一例到私人会所宴请消费。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省政府有关粮食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打白条”、“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行为,维护了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夏秋粮收购期间,我们先后两次开会进行调度,派出8个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保证了整个收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纪律监督,先后派出4个检查组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了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向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和有关地方粮食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加强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农户科学储粮、粮油检测设备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央、省政府和地方投资的使用安全。
 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正面思想引导,开展了“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省监狱、省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儿行千里》廉政剧目、组织处以上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在网站增设相关内容等,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影响作用。强化廉政谈话力度,先后与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两轮廉政谈话,分析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在首次举办的“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上,山东被选中三块展板,是选中展板最多的省份之一。
 四是积极查办信访案件,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线索25件,按照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全部进行了认真初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处理。对“阳光政务热线”、“齐鲁民生网”群众咨询和反映的16个问题,协调市县粮食部门进行现场办理,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五是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为巩固提高局属机关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明确要求局属机关单位进一步梳理涉及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重要职权项目,查找出了主要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实在管用的防控措施并形成制度规定。目前,已修订制定规章制度47项。尤其是对省局所属8大粮库,在历经3个多月、数次自下而上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省粮食局直属粮油储备企业权力规范运行监督制约规定》,从粮油购销、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资产处置、人事管理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五个方面入手,进行了明确具体规范,从制度设计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拟于九月份召开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同时,我们注重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提醒监督,使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廉洁自律规定办事,在一些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决策、执行事项上,做到提前打招呼、提个醒,派驻机构的权威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