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党组织扎实开展“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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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市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确保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省市县机关党组织 “深改革、强
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浙直委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市机关实际,现就市机关党组织开展“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着眼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首善机关要求,紧扣“筑坚强堡垒,当服务先锋”这个主题,进一步组织、引导、推动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深化改革中健全体制、从推进法治中强化规范、从勤勉务实中提升能效,切实由整饬作风向优化作风嬗变、由严查个案向统一规范转化、由遵纪守规向勤政高效奋进,更好地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为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港口经济圈”、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
        1、强化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帮助机关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和把握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带头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高度自觉。
        2、广泛开展献计献策活动。紧紧围绕我市打造“港口经济圈”的重要发展思路和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等任务,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献一计、献一策”活动,切实为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运行流程改善、机关服务方式改进,凝聚智慧和力量。
        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发扬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吃苦耐劳、拼搏进取的敬业奉献精神,按照今年本单位改革任务的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改革内容、具体步骤、时间要求,组织承诺践诺评诺,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助推省、市委全会确定的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强化规范
        1、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完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强化中央和省、市委各项政令铁规的执行落实,使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真正强起来、硬起来、严格起来,进一步推动反“四风”常态化、长效化。
        2、严格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加大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引导、督促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严格以党章和党内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好习惯。
        3、不断推进文明机关创建。按照开展第九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并严格公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制度规定的有效执行,坚决杜绝“酒局”、“牌局”,维护正规的办公秩序。继续推进单位办事窗口(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抓好日常工作纪律、作息用餐、厉行节约等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4、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密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条禁令”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注重紧盯高档娱乐场所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重要地点,聚焦隐形“四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对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要指名道姓进行曝光,切实防止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
       (三)提升能效
        1、着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坚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按照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机关岗位实际不断强化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新一轮机关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有效提升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
        2、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机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自觉以群众满意为最高价值取向,围绕第八轮民主评议机关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大力整治庸官懒政、“为官不为”、“中梗阻”、“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努力确保机关运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3、深化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按照服务型机关党组织星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星级评定、星级争创等工作。健全落实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以“带着感情经常走、带着问题及时走”为主要内容的“双带双走”走亲连心活动。扎实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认领微心愿活动。进一步做好与街道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工作。
        4、大力推进机关党组织系统联动。市直机关党组织要主动联系沟通,充分运用机关党组织系统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活动联搞、难题联解、实事联办、队伍联建,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发挥系统优势、凝聚系统合力,着力破解机关效能低下的深层次矛盾,全面提升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绩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工委成立“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马春骐任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杨建军、郦宝夫、吴克勤和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戴雪恩,任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组织处、宣教处、纪工委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机关作风效能督查组。各县(市)区机关工委要相应成立开展“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承担组织协调、联络指导、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抓好专项行动部署动员、深化推进等工作。各机关党组织要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狠抓落实的作风开展好专项行动,丰富内涵,创新载体,增强实效,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2、严格效能督查。市直机关工委将组织机关作风效能督查组,对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是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条禁令”的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予以通报曝光,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违规违纪人员作出处理。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要结合实际,开展督查活动,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机关党组织要推动本单位公开投诉渠道,加强机关作风行风评议监督、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持续用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 会整改方案等的整改落实,并及时解决新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3、注重营造氛围。市直机关工委将通过开展“身边的感动”宣传活动和利用“宁波机关党建”网、《宁波机关动态》、《机关党的工作简报》及“知新.党教”宁波机关党员教育公众服务微信号等平台,宣传推广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深改革、强规范、提能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七一”拟表彰一批先进机关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年底拟表彰一批文明机关和标兵单位。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机关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机关上下真正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正确导向。